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旗人民政府实行旗长负责制,旗政府副旗长协助旗长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旗长、副旗长、调研员工作分工如下:
何雪光(旗委副书记、旗长):主持旗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等方面工作。分管旗审计局。
王齐(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负责旗政府常务工作;协助何雪光负责发展和改革、财税、审计、统计、工业、商务、国资、能源及节能降耗、人民防空、对外开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化解、应急管理、机关事务、全面深化改革、招商引资、民航建设管理、铁路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局)、统计局、信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岭上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助何雪光分管旗审计局。
联系:旗人大常委会、政协、监察委员会,旗委办公室(档案局)、组织部、社工部、编办、巡察办、党校、保密机要局,旗直属机关工委,工商联、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驻旗森林消防大队、烟草专卖局、石油公司、邮政公司、移动通信鄂伦春分公司、联通鄂伦春分公司、电信鄂伦春分公司、国网鄂伦春自治旗供电公司、铁塔鄂伦春公司营业部、阿里河火车站、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鄂伦春自治旗业务部。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朱晓光(旗委常委、副旗长):协助何雪光负责北京西城区对口帮扶鄂伦春自治旗相关工作,负责现代农业产业园相关工作。协助王齐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彭东春负责乡村振兴(京蒙协作部分)等工作。协助相关分管副旗长负责电商、文旅产品宣传推介、农畜产品品牌打造、产品销售等工作。
分管:现代农业产业园事业发展中心。
协助分管:农牧科技局(乡村振兴局),侧重于京蒙协作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侧重于电商工作和工业园区工作;文化和旅游局,侧重于文旅产品宣传推介和销售工作;投资促进中心,侧重于对京招商引资工作;本兴农牧业投资有限公司,侧重于农畜产品品牌打造和对外销售工作。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金双(旗委常委、副旗长):协助何雪光负责城乡建设、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医药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林泰物业公司。
联系:旗红十字会、总工会、团旗委、妇联、计生协会。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孙庆喜(副旗长):协助何雪光同志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地企协作重大问题,协助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决策、参与帮助地方谋划项目及其他确需参与的重要事项,不参与地方干部任免、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及一般性、日常性工作。
韩树和(副旗长、公安局局长):协助何雪光负责依法治旗、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协助王齐负责信访化解方面工作。主持旗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旗公安局、司法局,协助王齐分管旗信访局。
联系:旗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法学会、武警中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胡秀臣(副旗长):协助何雪光负责公路、交通、水利、林业和草原、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阿里河森工公司、大杨树森工公司、克一河森工公司、吉文森工公司、甘河森工公司、毕拉河森工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骥东(副旗长):协助何雪光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金融方面工作。协助王齐负责化债工作。协助彭东春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协助分管:旗财政局,侧重于金融工作;农牧科技局(乡村振兴局),侧重于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联系:鄂伦春金融监管支局、各金融机构。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子成(副旗长):协助何雪光负责文化旅游、民族事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分管:旗文化和旅游局、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鄂伦春民族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乌力楞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旗委宣传部、统战部、人民武装部、文联、融媒体中心、残联。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彭东春(副旗长):协助何雪光负责农村猎区、科技、自然资源、乡村振兴、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农牧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供销社、乡村振兴促进中心、本兴农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旗科协、气象局、大兴安岭农垦集团、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胜宝(旗政府一级调研员):负责旗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办落实。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