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跨自治区就业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交通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鄂人社发〔2024〕114号)文件要求。现将跨自治区交通就业脱贫劳动力务工奖补(拟申报务工交通补贴)名单(第二批)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督查。
一、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6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二、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联系电话:0470—5638039;
电子邮箱:elcnmj@163.com;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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