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鄂伦春自治旗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鄂伦春自治旗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鄂伦春自治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修订草案)》、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选举鄂伦春自治旗供销合作社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选举第三届理事会主任、副主任、监事会主任。
会议强调,在旗委、旗政府和上级社的坚强领导下,鄂伦春自治旗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系统的重要指示批示,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在保障农资供应、农副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为全面推进我旗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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