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我局于2025年04月10日作出准予鄂伦春自治旗同喆会计代理记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23MAEEAXKJ2Y)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同喆会计代理记账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23MAEEAXKJ2Y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15072320250002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陈铁娟
六、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领秀城小区8C号楼111室
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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