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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擦亮司法为民底色
依法推进涉检矛盾纠纷化解

发布时间:2025-03-20 09:17 来源:旗委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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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融入办案日常,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为办案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妥善化解涉检矛盾纠纷,助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

一、抓实排查,实现矛盾排查到位

一是抓实“无死角”排查。持续开展涉检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和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将上级机关交办任务与本地排查相结合,将专项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本地区的信访积案,根据具体情况,因案施策,逐案化解。2021年以来,处置交办涉检信访件14件,实质性化解涉检信访矛盾14件。二是抓实“全方位”访查。与信访人所在乡镇、社区沟通联络,充分发挥网格员优势,全流程跟踪预防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对可能引起涉检信访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的发生;对有群体访、进京访等异常苗头的信访案件,及时掌握、及时互通、及时合作稳控、及时化解处置,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三是抓实“回头看”自查。常态化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12309检察网、检察服务热线、网上信访等回复答复情况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排查各个环节是否均及时回复答复,有无超期回复情况,是否存在信访事项录入和回复答复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提高信访办理质量。2021年以来,鄂伦春检察院共办理自收来信来访183件,上级院转来25件,均已及时答复回复办结完毕;“回头看”梳理工作80余次,自查出问题3项,均已及时自行整改完毕。

二、深化调解,实现矛盾化解到位

一是深化内部联动机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矛盾化解过程中,由“院领导+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对应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办案组,强化内部横向一体化协同配合,联合接访、下访,协力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以“检察长接待日”工作为基础,将院领导定期接访和信访人预约接访相结合,通过提前公告、预约登记等方式,提前向广大群众告知领导干部接访日程安排。2021年以来,控申检察部门与其他办案部门联合接访、下访45次,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20余次。二是深化检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成立检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适用“检调”案件的范围和种类,在遵循应调尽调原则的前提下,严格把关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对适宜调解的或当事人意愿调解的,审慎开展调解工作,以“案结 事了 人和”为目标办结案件,防范各种涉法涉诉信访等风险发生。三是深化救助联动机制。始终将家庭经济状况及愿意公开的社会关系列入首访环节必须掌握的内容。对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信访人,采取主动告知、主动协助、主动调查等措施,通过上下联动、精准救助、多元救助等形式,有针对性提供司法救助和社会帮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形成合力,工作质效提升到位

一是坚持及时会商。召开院内联席会议,分析涉法涉诉信访形势,研究解决措施,及时通报涉法涉诉信访相关情况,建立与业务部门之间信访联络、线索转办跟踪等工作机制。同时,旗人民检察院主动向旗委政法委、信访联席办等部门报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部署及工作情况,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4年以来,召开院内信访专题会议8次,座谈重点信访案件2件,均已化解。二是坚持外力参与。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的优势,吸纳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发挥他们在调解纠纷、疏导情绪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推动信访矛盾化解息诉。三是坚持互通合作。加强信访信息共享,特别是对需要联合处置的重大信访案件以及多头上访、多头管辖案件,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依靠党委政法委组织领导,各司法机关通力合作,加强沟通与联系,调动社会资源,形成案件处置和矛盾化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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