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伦春自治旗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综治中心+网格+N”基层治理新模式,以网格化管理“小切口”带动基层治理“大效能”。
推行“综治中心+网格+警格”工作模式。巩固群防群策、社会共治的“警格+网格”的工作模式,推动党员民警共67名分别担任115个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融入基层网格民(辅)警114名。强化警网联动,实现基础信息联采,安全隐患联治,治安防范联巡,矛盾纠纷联调,特殊人群联管,防范教育联宣。民(辅)警依靠专业知识指导网格员开展治安防控、信息采集等工作。网格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深入一线开展网格工作,形成优势互补、工作联动的工作格局。组建“岭上义警”“反诈义警”群防群治队伍,“平安义警”420人,平安建设专职力量178人,社会志愿力量81人,规划警民联合巡逻路线6条。
推行“综治中心+网格+专家”工作模式。推进调解员进网格,指导网格内纠纷化解,参与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司法局和法学会组织乡镇调解员80名、法律顾问律师12名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与网格员一同进网格、进村(社区)、进家庭,组织法律宣讲活动。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1个、法学会基层服务站3个,选优配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1人。组织专家接待信访类纠纷、民商事纠纷、解答群众咨询等共计125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0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8条。
推行“综治中心+网格+法官”工作模式。完善“两代表一委员+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线上+线下”诉前调解工作,在大杨树镇、宜里镇等5个乡镇建立人大代表调解室,与54家基层治理单位建立联合开展风险预警、矛盾排查、沟通群众、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吸附在基层。55名基层法庭工作人员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诉源治理的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法院主抓、单打独斗”向“党委领导、多元共治”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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